协会介绍

收费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山东省并购联合会开展正常的业务工作,规范本会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根据国务院令第250号《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行业协会商会要适当降低偏高会费和其他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负担,要合理设置会费档次,一般不超过4级。”的要求,结合本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并购联合会所有会员。会员会费是联合会开展活动的主要经费来源,按时足额交纳会费是每个会员应尽的义务。

第三条  经表决通过的山东省并购联合会会费收取标准,报送主管部门和山东省民政厅备案。


第二章 会费收取标准

第四条  本会会费是按届收取,每五年为一届,其标准:

会长:30万元/届

副会长:15万元/届

理事:5万元/届

会员:1万元/届


第三章  会费的缴纳

第五条  会员应将会费交纳到联合会秘书处,也可通过支票转账或直接汇入本会账户,转账汇款后须告知秘书处。

第六条  新会员在批准入会后的一个月内交纳会费。

第七条  会员必须按照会费管理办法按时交纳会费,凡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会费的,即停止享受《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一年内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第八条  对确有困难的会员,可向本会秘书处提出减交或免交会费申请,由秘书处上报会长同意后可以减交或免交当年会费。

第九条  会费交纳账户 

户名:山东省并购联合会  

银行账号:5319082387106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济南分行黄金时代广场支行


第四章  会费的使用

第十条  按照“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联合会会费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和按照《山东省并购联合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保证联合会工作正常运行的开支。包括:

1.联合会日常办公支出、房租、工作人员薪酬等;

2.组织举办联合会大型会议、各类培训、行业调研、信息沟通及考察交流等活动开支;

3.编印刊物、发放宣传资料等成本费;

4.其他应支出的费用。


第五章 会费的管理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会费收支帐册,专款专用,加强会费的收支管理。收取会费一律使用财政部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票据。

第十二条  秘书处每个季度将会费收支管理情况向会长报告一次,并在社会团体年报时向民政部门报告会费收支情况,书面和采取其他方式每年公布每个会员会费交纳情况,并接受会员的质询和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经2022年1月7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办法的修改和解释权属山东省并购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