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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递 | 山东省国资委多份政协提案答复释放信号:支持省属国有企业并购基金发展

[2026-10-27]

当前,国有企业发起设立并购基金,正成为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近日,山东省国资委在答复省政协委员徐鹏、丁一等有关提案时,多次就并购基金作出回应,释放支持省属国有企业并购基金发展的明确信号。

一是鼓励用好并购基金工具。 相关答复明确,鼓励省属企业以创投基金、并购基金等各类私募股权基金为工具,引育新质生产力,支持补链、延链、强链,并带动产业发展。2026年5月印发的《省属企业产业育新升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鲁国资规划〔2026〕3号)进一步鼓励企业发挥并购基金作用,挖掘整合与主业相关的优质产业项目。

二是支持市场化设立并购基金。 相关答复提出,下一步,省国资委将推动省属企业基金立足产业投资理念,围绕主业发展所需,聚焦我省重点打造的4个万亿级新兴支柱产业和4个千亿级新兴潜力产业开展投资;支持省属企业结合行业特点,按照市场化原则发起设立并购基金,为新质生产力培育提供资本支撑。

三是强化并购重组政策支持。 相关答复指出,省国资委支持省属企业围绕主业实施延链补链强链并购,获取产业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资源;对特别监管类战新产业并购项目,在预期投资回报率等方面实事求是考虑,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将战新产业投资占比纳入经营业绩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