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作为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升级、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工具,并购重组成为今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高度聚焦的热点议题。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科技创新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对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科技型企业,常态化实施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机制,以科技金融支持创新创造。3月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栅洁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透露,今年将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设立国家级并购基金,进一步畅通创业投资退出渠道,提高创业资本周转效率,预计可引导撬动各类资金规模超过1万亿元。
政策信号密集释放,市场期待加速落地。连日来,多位来自金融界、产业界、学界的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围绕政策落地、产业整合、资本赋能等维度积极建言献策,共同探讨并购重组赋能实体经济的新路径与新机制。
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绿色通道”常态化

3月5日,李强总理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强科技创新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对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科技型企业,常态化实施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机制,以科技金融支持创新创造。”
据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首席专家曾刚观察,此处表述中的“常态化”具有标志性意义。这意味着此前在“科创板八条”“并购六条”等文件中出现的阶段性、试点性优先审核安排,将正式转变为制度化、长期化的政策供给,为硬科技企业的并购重组降低时间成本和政策不确定性。
国家级并购基金正式官宣

3月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栅洁表示:今年将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设立国家级并购基金,进一步畅通创业投资退出渠道,提高创业资本周转效率,预计引导撬动各类资金规模超过1万亿元。
郑栅洁在答问时进一步说明,国家级并购基金的核心功能包括两方面:一是推动解决创业投资“退出难”问题,为存量股权资产提供新的流动性出口;二是支持开展市场化并购重组,推动解决部分行业存在的内卷式竞争问题,引导产业良性发展。
完善制度环境
推动并购重组“提质增效”

全国政协委员、中泰证券总经理冯艺东则从完善制度环境的角度出发,对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质效提出了系统性建议。
冯艺东援引Wind数据指出,2025年A股上市公司共开展并购重组4801次,并购金额约2.97万亿元,较2024年分别同比增长5.45%和16.68%。但在市场规模扩大的同时,实操层面仍存在审核周期偏长、部分重组质效偏低、支付方式较为单一、“忽悠式并购”风险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冯艺东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优化审核机制,提高效率。针对2025年已审结项目平均审核周期长达171天的问题,他建议进一步扩大“简易审核”程序的适用范围,将政策红利延伸至产业链上下游整合、专精特新企业并购等符合国家战略导向的交易类型。同时,细化“绿色通道”审核机制的具体量化标准。
二是完善监管体系,提高质量。针对部分并购后业绩“变脸”的现象,他建议完善业绩评价标准,将产品研发、核心人员留存等非财务指标纳入承诺体系。同时,建立并购整合效果长期跟踪与评价机制,由地方金融局、证监局联合对重大并购项目进行跟踪评估。
三是丰富支付工具,缓解资金压力。他指出,2025年现金支付事件占比高达79.3%,而股权支付仅占4.14%。为此,他建议健全债权支付支持体系,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商业银行发展专项并购贷款产品,支持发行并购债券。同时,大力发展并购基金,鼓励设立并购主题子基金。
四是强化风险防控,保护投资者。针对“忽悠式并购”问题,他建议在“事前”强化跨界并购的必要性披露,在“事后”加强对“终止重组”项目的回溯监管,严查利用重组信息炒作股价、配合减持套现等行为。
以并购重组为抓手
赋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全国政协委员、全联并购公会会长、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范树奎的建言更具宏观视野。他强调,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应充分发挥并购重组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的核心抓手作用。
范树奎认为,当前我国三大产业层级的发展面临不同的堵点:传统产业亟需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但并购认知薄弱;战略产业在补链强链方面急需大量资本投入;量子科技、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尚未形成稳定盈利模式,急需国家级基金引导。而并购重组正是破解这些瓶颈的关键手段。
为此,他提出了三项具体建议:
一是强化政策精准引导。建议探索科创板并购重组定价的差异化政策,推出适应市场化定价的机制;建立B股重组盘活机制,完善B股重组回A股指导意见;出台鼓励上市公司跨境并购的专项政策,支持企业“走出去”整合全球资源。
二是推行案例示范机制。建议建立并购重组审核案例库,通过优秀案例向市场传递审核标准,完善执业规范和信用体系。坚持“严监管”聚焦信披合规,“强服务”推动专业机构归位尽责。
三是畅通资本流通渠道。他建议优化并购贷款政策,放宽期限和比例限制,推出适配轻资产科创企业的专项并购贷;完善并购基金生态,研究设立国家级并购基金,建立国家与地方基金衔接机制;培育“耐心资本”,引导养老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本配置未来产业,建立长期投资激励和容错机制。
用好并购基金
松绑政策以释放市场活力

全国政协委员、中信资本董事长张懿宸已是第十九次履职。今年,他将目光再次聚焦于并购基金领域,呼吁充分释放并购基金的市场活力。
张懿宸指出,当前规模超10万亿元的私募股权基金正密集进入退出周期。并购基金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主体,不仅持有大量细分领域的优质“隐形冠军”标的,还能在上市公司并购后作为重要股东,凭借专业能力提升整合成功率。
然而,并购基金参与产业整合仍面临现实障碍。例如,业绩承诺、对赌安排等方面的监管政策较为严格,穿透审查、同业竞争认定等规则与并购基金运作模式适配性不足。为此,他提出了三项核心建议:
一是松绑监管,鼓励产业整合。建议监管部门根据业务类型与并购属性,适当放宽业绩承诺、对赌、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方面的要求,更多交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鼓励持有优质产业资源的并购基金与产业上下游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
二是拓宽退出渠道,引入耐心资本。张懿宸强调,应正视并购基金的合理退出需求,不将其固有的退出属性与“耐心资本”简单对立。建议进一步完善并推广S基金(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接续基金等工具,为存续期届满的并购基金提供合规顺畅的退出渠道。同时,鼓励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地方政府引导基金等长期资本参与并购重组。
三是优化外资政策,稳定外资预期。针对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的税收政策,张懿宸建议财税部门应尽快整合跨境投资模式的税收规则,明确统一“被动投资”与“主动经营”的税率标准,并明确不追溯历史所得,给予市场主体过渡期。他还建议,对投向硬科技、先进制造等国家鼓励领域的QFLP配套优惠税率,引导外资更多流向战略性新兴产业。
优化税收政策
为并购重组松绑赋能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广东省委会副主委、深圳市委会主委何杰表示,他今年提交的提案之一,正是聚焦优化并购重组税收政策。
何杰认为,并购重组并非简单的资本运作,而是推动产业重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机制。而优化并购重组税收政策,意义远不止于为企业减负让利,更在于清晰传递政策导向,明确鼓励方向、支持重点,引导市场力量与国家战略同频共振,共同助力产业升级与经济高质量发展。
具体到广东,何杰表示,广东并购重组基础扎实、市场活力充足,但下一阶段的重点不应只停留在“做大规模”,而要更加注重“做深整合、做强链主、做优结构”。通过提升产业链整合深度、强化科创并购融合、促进区域协同发展,进一步巩固广东在全国乃至全球产业竞争格局中的战略地位。
围绕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并购重组、更好地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何杰有三方面建议:第一,在国家层面进一步优化制度供给,增强政策稳定性与确定性。除了持续完善并购重组税务政策体系外,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度扩大定向税收支持覆盖范围,提高政策的适配度和可预期性,使企业在交易决策前即可形成较为清晰的税务成本判断,降低制度性不确定性成本。
第二,在地方层面强化政策协同与精准支持。广东应在国家政策框架下进一步强化落地执行。一方面,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和薄弱领域,加大对战略性整合项目的资源倾斜;另一方面,持续扩容并购标的资源库,完善科创并购融资支持机制,强化产业基金、并购基金与实体企业的对接效率。
第三,在企业层面强化产业逻辑与长期价值导向。上市公司应坚持围绕主业开展并购重组,避免偏离产业方向的盲目扩张。要强化合规意识和风险控制能力,加强投后整合与协同管理,真正实现“并得进、整得好、协同强”。同时,应主动研究并合理运用现有税收优惠政策,通过规范设计交易结构,降低并购成本,提高资本运作效率。
支持科技创新类
转型升级类
企业的融资、并购

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上交所总经理蔡建春在全国政协经济界别小组会议上发言时表示,“我们考虑在市场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市场功能发挥,支持科技创新类、转型升级类企业的融资、并购,特别是在科创板落实好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科技型企业常态化上市、常态化融资、常态化并购,落实好‘绿色通道’的工作要求。”
蔡建春表示,过去一年,我国经济顶压前行,顺利实现5%的增长目标,并且连续三年保持5%及以上增速,经济总量跃升至140万亿元以上,书写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今年经济增长预期目标为4.5%-5%,既延续了稳中向好的势头,也为提质增效预留空间。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态势,也成为资本市场回稳回暖的有力支撑和最大底气,上证综指去年底以来突破并站稳4000点以上,市场交易活跃,成为我国经济韧性足、社会信心强的重要风向标。
此外,蔡建春表示,做好资本市场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绩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过去几年,上交所大力推动上市公司力所能及地多次分红、节前分红,就是为了老百姓可以实实在在分享国家经济发展的成果,不断提升中小投资者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去年,沪市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首次超过2万亿元,分红结构更趋合理,上证50、上证180的股息率均超过3%,在国际主要市场中处于较高水平。
加强中小金融机构并购重组
聚焦三大问题并精准施策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下称“报告”)中,“中小金融机构”被屡屡提及。
报告部署的2026年十项主要工作任务,就有两项涉及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化解和处置:深入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减量提质,以及充实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资源和手段。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林罡指出,对中小金融机构并购重组,实现优胜劣汰和资源整合,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重要手段。
林罡表示,虽然近年来部分省份已实现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动态清零”,改革重组成效初步显现,但从整体来看,中小金融机构并购重组仍处探索推进阶段,问题仍存。
林罡总结了当前中小金融机构并购重组存在的三大突出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三大建议。
三大问题仍存
近年来,我国中小金融机构并购重组步伐明显加快,呈多元化、常态化发展态势。各地积极落实“一省一策”改革要求,通过合并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省级联社改制转型等多种方式,推动辖区内农信社、村镇银行、城商行等机构优化整合。
据券商中国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汇总,2025年,超400家银行金融机构退出市场。农村信用社体系法人整合改革持续推进,全国已有六地统一法人模式下的省级农商银行正式开业,包括辽宁、海南、河南、内蒙古、吉林和新疆;另有7个省份组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包括浙江、山西、四川、广西、江苏、江西、贵州。
今年2月9日,金融监管总局同意筹建甘肃农商行,该行也由此成为2026年首家获批筹建的省级农商银行。
各地中小银行改革重组成效初显,但仍存在不少问题。林罡指出,从整体来看,中小金融机构并购重组仍处于探索推进阶段,突出表现为“政府主导意愿强、市场自主动力弱”“简单合并多、深度整合少”等问题,改革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
林罡总结了当前中小金融机构并购重组存在的三大突出问题:
一是并购重组权责划分不清晰,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参与机构等各方职责边界模糊,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二是资金筹措难度较大,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历史包袱化解缺乏稳定、明确的资金来源,省、市两级政府及风险化解平台出资责任不够明晰,市场化资金参与意愿和动力不足;
三是政策约束较多,在风险资产处置、监管审批、国有资本考核等方面存在政策瓶颈,针对性、突破性的支持与豁免政策不足。
精准施策
针对上述中小金融机构并购重组现阶段存在的三大突出问题,林罡针对性地提出了三大建议。
一是明确各方权责关系,健全协同推进机制。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清晰界定并购重组各参与主体的权责关系,加快构建“政府引导、监管支持、机构主导、市场运作”的协同推进体系。压实省级政府统筹辖区内中小金融机构并购重组的主体责任,牵头制定区域重组规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落实地方出资义务。金融监管总局、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应简化并购重组审批流程,开辟绿色通道,加强全过程指导与风险监管,强化跨部门协同配合,严防重组过程中的各类风险。
二是创新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拓宽并购重组资金渠道。聚焦高风险机构不良资产处置、资本补充等关键资金需求,明确资金来源渠道,充分激发各类资本参与积极性,加快构建“政府出资引导、市场化资金补充、机构自筹配套”的多元化资金保障体系。设立国家级、省级两级“中小金融机构重组与稳定基金”,专项用于补充被并购机构资本金和处置不良资产。对资不抵债的高风险机构,允许省级政府发行专项债券用于资本补充;支持央行通过再贷款、存款保险基金注资等方式予以支持,由省级金控平台、地方国资运营公司牵头设立风险处置池。同时,完善市场化激励政策,鼓励国有资本、民营资本、保险资金、信托资金等积极参与,健全市场化投资回报与风险补偿机制,依法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是放宽政策限制,强化政策豁免与精准支持。放宽风险资产处置政策限制,允许并购主体对被并购机构不良资产实行批量转让、核销,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处置效率,在业务发展规划与牌照许可等方面给予并购主体必要支持,助力其尽快做大做强、稳健发展。对重组过程中的不良资产处置,依法给予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支持,降低处置成本。实施必要的监管政策豁免,在坚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对重组后机构给予一定过渡期政策豁免,实行“一事一议”差异化监管,豁免内容可涵盖股权比例限制、监管指标达标期限、业务范围约束等。同时,健全国有资本参与风险化解的考核评价机制,调整考核导向,弱化短期盈利考核,强化风险化解、服务实体经济、长期稳健发展等考核权重,对参与高风险机构并购重组、承担风险处置任务的国有控股主体,在考核中予以倾斜并给予新业务支持,适当降低盈利指标权重,将风险化解成效、支农支小成效作为考核加分项,充分调动国有资本参与重组的积极性。
建议设立民企混改基金
完善配套措施

全国政协委员、均瑶集团董事长王均金结合民营企业实际情况提出建议。他呼吁研究设立民企混改基金,支持制造业民营企业调整结构、降低负债水平,从而提升投资和融资能力。同时,他建议加快发展并购基金,进一步完善“并购六条”的配套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并购重组,组建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大企业大集团。
他同时提出三点配套建议:
出台相关政策,允许国资基金和地方政府在资产退出过程中,依法合规实现国有资产减值,从而破除落后产能出清过程中的制度障碍。
引导金融机构积极为产业并购提供融资支持,确保整合过程有充足的资金保障。
为光伏上市公司的兼并重组设立审核绿色通道,提升产业整合效率。
支持并购基金健康发展
探索实施分类监管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证监局原局长贾文勤表示,今年重点关注完善投贷联动机制、支持并购基金健康发展、完善高收益债券市场等话题。
并购基金具备筹集大额资金、调动整合企业资源等能力,发展并购基金,既能够促进产业布局优化,助力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又能做好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的接续投资,促进投资循环,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证监会《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均明确提出要鼓励并购基金发展。目前,我国并购基金发展仍处于早期阶段,在“募、投、管、退”各环节都还存在不同难点。
为了支持并购基金健康发展,贾文勤认为,首先,需要针对并购基金的运作特点,明确并购基金定义,可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环节予以特别标识,为市场提供清晰的指引,增强市场对并购基金的理解和认知。同时,探索实施分类监管,给予管理较为规范的大型私募机构更多支持发展的试点政策,体现“扶优限劣”导向。
其次,支持险资、养老金等长期资本投资并购基金,支持外资通过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参与境内企业重组整合,探索建立高收益债市场,允许并购基金适当运用杠杆。
再次,为并购基金投资创造便利条件,可考虑推动新三板市场成为并购基金企业资源库,将上市公司重组的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范围从公司制企业扩展到有限合伙制基金,搭建合作平台,推动并购基金与企业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同时,加强并购专业人才培养,发挥协会自律组织作用,出台行业人才培养规划,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鼓励并购基金加强与专业的研究机构以及投资银行、并购顾问等中介机构合作。
最后,加强基金二级市场建设,支持S基金(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发展,支持具备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试点转让资格的区域股权市场,提升撮合交易、配套估值、协同登记等专业化的综合服务能力,引入专业机构作为中介,解决交易过程中信息不对称和估值方法差异较大等问题。
支持头部企业开展市场化并购
为光伏企业设立绿色通道

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针对光伏产能供需失衡,全国人大代表,TCL创始人、董事长李东生表示,应当发挥市场力量推动光伏产业“反内卷”。
近年来,光伏产业出现“内卷式”竞争。在本轮光伏产能快速扩张中,大量新建项目地方产业基金投资占比经常超过50%,进一步加剧了行业的“内卷式”竞争。“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让整个经济体系、经济活动更加遵循市场的规则。”李东生表示。
李东生提出,解决以上问题通常有两种路径:第一种是通过市场竞争硬性挤出,依靠优胜劣汰机制。这种方式虽然直接,但会导致大量既有产能和实物资产闲置废弃,浪费社会资源。第二种路径是兼并重组,即支持头部企业开展市场化并购整合,通过减少无序竞争的市场主体,以需定产,逐步实现供需平衡。
针对第二种路径,李东生提出:“一是出台相关政策,允许国资基金和地方产业基金在资产退出过程中,依法合规地实现国有资产减值。二是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并购重组。三是考虑到光伏产业头部企业大多是上市公司,可为光伏企业的兼并重组设立绿色通道。”
李东生还表示,中国光伏企业要充分利用在产品、技术、生产效率、新能源光伏新材料开发等领域的全球竞争优势,想办法“走出去”,在海外建产能等。
设立超长期未来产业母基金
打造耐心资本支持体系

近日,2026年全国两会在北京召开。来自上海国资国企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袁国华立足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围绕国资国企改革、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城市建设、民生保障等领域热点话题积极建言献策。
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
作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载体,未来产业是抢占科技竞争制高点,但其长周期、高投入、高不确定性的特点,亟须构建适配的金融支持体系。 建议发挥政府基金引导作用,设立15-20年超长期未来产业母基金,聚焦量子计算、可控核聚变、脑机接口等前沿领域,通过“母基金+子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深度参与,培育“耐心资本”生态。同时,推动未来产业企业与科创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精准对接,优化上市政策,拓宽融资渠道,让优质企业在资本市场获得持续发展动力。
针对原创性强、产业潜力大的科研项目资金短缺问题,一方面可设立公益基金会定向支持科技创新,聚焦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另一方面推广“拨改投”改革,将传统无偿拨款转为阶段性投资、股权投入,实现财政资金“投入—退出—再循环”的良性机制,为科研项目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撑。
加快构建统一科学数据库
赋能科学智能(AI4S)创新发展
科学智能作为人工智能驱动科学研究的新范式,是解决高维科学难题的关键。建议实施科学数据库工程、建立科学数据治理与流通标准、探索科学数据价值多元激励与市场机制,以期更好赋能科学智能创新发展。
推动国产大飞机产业链向高端化跃升
上海作为长三角大飞机产业集群的核心承载地,建议进一步整合各方资源,聚焦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强化核心技术攻关与基础研究支撑,持续助力大飞机产业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产业链向高端化跃升。
解决公司并购重组的税收痛点
助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全国两会期间,围绕民生、经济、金融的建议一直是百姓关注的焦点。
此次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全国人大代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朱建弟带来了关于优化公司并购重组政策的建议,为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积极发声。
朱建弟表示,随着资本市场深化发展及国企改革进入攻坚期,无论是国有控股企业还是民营上市公司,均更加倾向于通过兼并重组整合资源以应对复杂的竞争环境。在这一新背景下,现行税收政策与日益多元化的市场实践、国资监管体制之间逐渐显现出深层次的不适配性,导致企业在重组税务处理中面临诸多结构性痛点。为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助力国企改革,建议对重组政策进行修订与放宽。
企业重组税收实操中面临多重结构性堵点
朱建弟指出,随着 2026 年新增值税法及配套政策全面实施,我国企业重组税收政策体系虽已初步建立,但在实际执行中仍面临多重结构性堵点。
增值税方面,现行不征税政策仅涵盖合并、分立、出售、置换四种传统重组形式,未能适应资产划转、债务重组、股权收购等多样化市场实践,加之“合理的商业目的”认定标准过于笼统,易引发税企争议;同时,政策要求资产包中必须同时包含资产、债权、负债和员工,缺乏市场化操作弹性。
所得税方面,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代表未被明确认定为适格主体,导致国资体系内部资产划转无法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面临高额即时税负压力;上市公司因股东分散、结构动态变化,难以满足“全体股东一致性同意”要求,递延纳税政策落地困难;合伙企业、资管计划、境外非居民企业等新型股东缺乏适用指引,自然人股东亦无法享受递延纳税,同一重组项目中税负不公问题突出;此外,“连续 12 个月股权不变”的后续管理要求执行僵化,误将增资导致的被动稀释视为股权转让,制约企业正常资本运作。
土地增值税方面,政策适用范围未涵盖母子公司、兄弟公司间资产划转,与其他税种政策不协调,且在破产重整、在建工程转让等复杂重组中,税务部门往往仅依据常规评估价格征税,未充分考虑重组背景和交易复杂性,加重企业负担。
呼吁解决制约公司并购重组的税收痛点
针对上述问题,朱建弟提出系统性的政策建议。
他强调,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政策的本质是“递延纳税”而非“免税”,适度放宽适用条件、强化后续管理,既能缓解企业当期资金压力,又能确保国家税款最终足额入库。
增值税方面,建议明确划转等重组形式适用不征税政策,细化“合理商业目的”判断标准,探索“正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赋予企业在债权、负债和员工安排方面更多市场化空间。
所得税方面,建议明确国资委在特定重组场景中的适格主体地位,建立国资重组税收服务绿色通道;修订“一致性同意”要求,允许以“主要股东同意”为标准,豁免中小股东及无法穿透核实的境外股东同意程序;扩大政策适用主体,覆盖合伙企业、资管计划、境外股东及自然人,实现税负公平;科学界定“连续 12 个月”稳定性标准,区分主动转让与被动稀释,支持企业后续融资发展。
土地增值税方面,建议将母子公司、兄弟公司间资产划转纳入不征税适用范围,保持各税种政策协调;对重组背景下的不动产转让,允许价格低于同期同类房地产平均销售价格 70%的情形视为有正当理由,不调整计税依据。
朱建弟表示,对照国务院新“国九条”关于完善税收政策的部署,应加快解决并购重组中的税收痛点,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税收环境,助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国企改革深。
鼓励兼并重组
坚持扶优限劣

全国人大代表、隆基绿能董事长钟宝申同样关注光伏等行业现状。他建议鼓励行业开展兼并重组,在政策导向上坚持扶优限劣,通过市场化手段提升行业集中度,推动资源向优势企业集聚。他表示:“兼并重组的目标是让有实力、有能力创新、能对客户长期负责的企业主导市场,产业的未来才更有质量。”
(内容综合自:全联并购公会、复金汇并购研究院、中国基金报、证券日报、上海国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