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更好助力防范化解区域性金融和实体经济风险,经多方征求意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制定发布了《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四章、四十五条,包括总则、业务经营与风险管理、监督管理、附则等。一是规范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经营行为。明确业务范围、业务比例、经营区域、可收购资产范围等事项,推动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聚焦主责主业、有效服务地方。规范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收购及债权追偿、对外转让等处置行为。划定经营红线,明确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不得从事约定本金保障和固定收益承诺、要求转让方承担回购义务、帮助金融机构等虚假出表掩盖不良资产、为融资平台提供融资通道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经营行为。二是强化风险管理。明确集中度风险监管要求,规定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对单一客户和单一集团客户的投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自身净资产的10%、15%。明确流动性风险监管要求,规定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符合规定的优质流动资产应当不低于未来30天内的净资金流出。明确关联交易监管要求,规定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对全部关联方的债权余额不得超过自身净资产的50%。规范外部融资,规定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3倍,防范风险外溢。三是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分工。明确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对本地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负总责;金融监管总局及派出机构加强与地方的监管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共同引导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办法》出台是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有力举措,有助于完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制度,引导行业提高风险管理和合规经营水平,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联动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做好《办法》实施工作,进一步推动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行业发挥自身优势,提升服务防范化解区域性金融和实体经济风险质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落实新“国九条”,尽快推动本次科创板改革“1+6”政策落地见效,全面提升上交所支持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效能,近期上交所联合有关部门先后在上海、北京等地举办科创板改革“1+6”政策宣介会,正式启动在全国重点省市以及科技企业聚集地的系列宣贯活动。地方金融、科技、经信等相关部门、重点园区,上海、北京证监局,200余家重点科创企业以及证券公司代表,共420余人参会。
与会政府部门表示,我国科技创新正在从“量”的积累迈向“质”的飞跃,科创板改革从“试验田”走向高质量发展的“示范田”。2025年陆家嘴论坛上宣布的科创板改革“1+6”政策措施,对于助力国家科技自立自强和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上海、北京作为全国创新发展的先行者,将积极发挥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产业的集聚优势,加快推动典型案例落地。
与会科技企业代表表示,科创板改革牵动着企业家的科创梦想与激情。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宣布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提振了中国科创企业家的“精气神”。最近两年陆续推出的新“国九条”“科八条”以及本次科创板改革“1+6”政策,持续为企业家科技创新加油鼓劲。本次科创板改革“1+6”政策的出台,将为不同阶段的优质科技企业借力科创板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之后,上交所还将在全国范围内科技企业聚集的省份和城市举办“1+6”政策系列宣贯活动,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政府、证监局的通力协作,加强与各类市场主体的市场沟通和政策培训,加强对科技企业的全生命周期全链条服务,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市场信心,加快推动典型案例落地、形成示范效应,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持续贡献力量。
近日,上海市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强服务优环境 进一步打响“投资上海”品牌的若干举措》,其中提到加强金融资源高效供给,并提出建立国资并购基金矩阵,设立总规模500亿元的产业转型升级二期基金,用好1000亿元三大先导产业母基金,加大对重点产业战略性项目和产业链核心关键环节的投资力度。通过“长期资本+并购整合+资源协同”创新机制,用好并购基金,加大对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供给,充分运用科创债、政策性金融工具等,保障优质招商项目资金需求。深化跨境结算、融资、财资管理等金融服务,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出海金融服务。
为扎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天津市科技金融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近日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方案,天津拟从18个方面推出60项措施,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到2027年,天津市目标科创基金规模突破2000亿元。力争全市科技贷款余额突破1.1万亿元,年均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科技金融专门机构、科技支行、特色网点等科技金融特色服务机构超过100家。
方案提出,实施贷款增量扩面降成本行动,主要包括四大方面。
一是激发银行机构愿贷动力。鼓励银行机构将科技金融纳入战略规划,构建相对独立的集中化科技金融业务管理机制。提高科技金融指标在内部绩效考核中的占比,探索较长周期绩效考核方案,实施差异化激励考核。优化科技金融业务尽职免责机制,适当提高科技型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实施科技创新金融服务能力提升“百千万”专项行动,推动金融机构建立完善专业团队、专定额度、专属产品、专门流程、专项考 核的“五专服务”机制。
二是优化科技金融产品服务。推广创新积分制为科技型企业精准画像,推动银行机构将企业创新能力和成长性作为信贷准入和授信评审的重要参考,构建适应科技型企业特点的信贷审批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模式,在科技型企业生命周期中前移金融服务。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探索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打包质押模式。扩大科技型企业首贷、信用贷、无形资产质押贷款投放,拓展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等业务。支持试点银行开展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将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提高到80%,贷款期限延长到10年。
三是扩信贷规模降融资成本。鼓励银行机构单列科技型企业贷款的信贷规模,适当向科技支行下放授信审批、利率定价等业务权限。用好用足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力度支持国家及本市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重点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争取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长周期资金支持,鼓励银团贷款等业务,对重点项目在政策、产品、价格上予以倾斜,满足科技创新长周期的融资需求。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贷款和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研发贷款,分别给予年化1%和1.5%的贷款贴息,贴息期限自放款之日起不超过1年,贴息最高分别为10万元和15万元。对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增贷款给予1%贴息,累计分别不超过10万元和50万元。
四是畅通银企双方握手通道。建立“科技—产业—金融”新循环长效机制,优化升级科技创新企业清单、金融支持产品清单、投资机构清单、差异化管理清单“四张清单”。组建科技金融联盟,推动科技金融服务园区“主办行”机制扩容,加大金融资源投入力度。实施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共同成长计划”,在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下,鼓励银企双方签署“信贷合同中长期综合金融服务协议互信互惠承诺函”,建立长期服务合作关系。
7月4日,由长江产业集团联合中金公司、民生银行及知名金融法律服务机构共同发起的长江并购联盟成立仪式在长江产业大厦隆重举行。该联盟旨在打造兼具技术分享、资源整合和交易促进三大功能于一体的省级公益平台,抢抓并购重组政策机遇,通过并购重组和资本运作支持湖北上市公司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若干产业集群。
当前,并购重组已成为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引擎。在与会嘉宾的共同见证下,长江并购联盟正式成立。联盟单位代表随即进行主题演讲,分享行业前沿洞见与专业解决方案,从券商、省属国企、律所、商业银行等多个角度对当前并购市场趋势及实操经验要点进行深度剖析。
长江并购联盟的成立,是长江产业集团联合中金公司举办“湖北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论坛暨《湖北上市公司发展报告(2025)》发布会”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长江并购联盟将贯彻深化湖北省委、省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系列工作部署,实现国有企业在资本市场募资培育功能方面的精准补位,引导国有资本与社会资本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开展并购重组。未来,联盟将通过组织专业培训、项目路演、信息交流、专家咨询等多种形式,促进信息对称与资源共享,精准对接并购需求与供给,致力于成为推动湖北乃至长江经济带并购市场繁荣、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平台力量。
6月30日至7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合新疆证监局在新疆地区开展资本市场综合服务周活动,活动分别走进乌鲁木齐市和伊犁地区,与两地上市公司、拟上市企业、各级发债企业面对面沟通,就申报、发行、审核、并购、重组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本次活动旨在提升资本市场综合服务新疆地区的精准度与有效性,让新疆辖区企业能够更好地借助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本次资本市场综合服务周活动邀请6家重点上市企业开展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新疆证监局方面结合今年重点工作对辖区公司提出规范市值管理、提升治理水平、守牢风险底线等监管要求。上交所方面聚焦并购重组系列新规,通过案例解析了并购重组的关键要素,阐释并购重组的核心策略与实操要点,并聚焦“并购六条”新政和创新解读标的估值、支付方式等关键环节,为企业指明并购重组新航向。与会企业向新疆证监局和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企业发展现状,并提出了目前在融资和并购重组方面遇到的政策理解和规则方面问题,新疆证监局和上交所相关负责人根据问题进行分类,结合相关政策规定,为企业答疑解惑。
数据显示,自2024年以来,新疆辖区多家上市公司实施或启动并购重组,市场活力进一步激发。通过并购重组,有力推动了企业资源整合和核心竞争力提升,也带动新疆地区优势产业进一步提质增效。上交所及新疆局强调,“并购六条”全面落地创造了有利的政策环境和发展机遇,上市公司前景广阔。号召辖区上市公司把握这一机遇,坚持稳字当头、进中求好,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
此外,本次活动还与拟上市企业和各级发债企业进行交流,通过真实案例,向企业提供优化资产配置、扩大投资规模的新思路,并通过解读各类债券融资工具的特点与优势帮助企业深入了解如何运用债券市场进行融资。在IPO业务及最新政策解读环节,上交所专家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当前IPO的业务流程、审核重点以及最新的政策动态。通过详尽的分析,企业代表们更加清晰地了解了上市的标准与要求。
下一步,新疆证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沪深北交易所的沟通协作,常态化走访上市公司,主动聆听市场反馈,共同发力为辖区高质量并购重组营造更有利的环境和条件,以上市公司为标杆,助力新疆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日,上海农商银行向某本土医药公司发放3000万美元非居民并购贷款,支持该公司收购跨国药企的原研药。上海农商银行也成为非居民并购贷款试点产品推出后,首批落地该产品的银行之一。
据悉,本笔非居民并购贷款投向上海地区三大先导产业的生物医药赛道,并购方为专注于中国市场的综合医药公司,拥有数款核心原研药物产品。该企业本次收购的两款原研药是国内细分治疗领域的领先药物,亦为中国仿制药品质一致性评价参比药物,收购成功后将在资本、研发、商业化领域形成协同效应,有助于其迈向中国生物医药产业领域的领军企业,为全球患者提供更多“中国方案”。
上海农商银行表示,在获悉客户需求后,该行迅速对企业的每款核心原研药进行深入分析,围绕市场份额、同类竞品、集采情况、药品价格和下游市场进行了充分的行业研究与市场调研,通过行业研究成功推动业务落地。下一步,该行将继续以打造为客户创造价值的服务型银行为愿景,从客户发展战略和经营模式的源头出发,提供全面、综合的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将自身业务生态和客户经营生态系统相连接,成为客户生态圈的重要参与者,成为客户成长旅程的重要伴行者。同时,依托专业化并购金融服务团队,专注为客户提供高效、专业的境内外并购综合金融服务,与合作伙伴共同发掘具有价值的目标企业。
近日,盐城市黄海汇创金石并购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工商注册登记,这标志着盐城市首只市级产业并购母基金落地。
据了解,该并购母基金总规模30亿元人民币,采取“1+N”运作模式,即成立1支母基金,根据需要下设N个子基金,重点优选头部机构组建设立专项子基金。基金采用双GP管理模式,由中信金石担任基金管理人,黄海金控集团所属黄海汇创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参与管理。后期该母基金将通过“子基金投资+项目直投”方式,关注盐城“5+2”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图谱,重点筛选具有稳定现金流和盈利能力的成长期、成熟期优质项目开展并购。
7月14日,上海市虹口区并购集聚区正式揭牌。虹口区以并购集聚区的揭牌为契机,进一步加大虹口区股权投资集聚区与并购集聚区“双区联动”建设力度,旨在打造国内领先的并购产业生态圈,共同挖掘资本循环与产业升级的共振点,共同构建“金融赋能产业、产业吸引人才、人才驱动创新”的高质量发展格局。
虹口区依托十余年区域金融高质量发展打下的坚实基础,发挥综合金融体量和效率优势,利用北外滩得天独厚的成长空间,正致力于营造全球一流的并购重组生态环境,形成国内领先的并购产业发展沃土,为并购集聚区建设提供全方位支撑。
“北外滩并购重组生态联盟暨案源推进中心”是虹口并购集聚区的核心组织,也是未来虹口并购集聚区得以发展壮大的中坚力量。在首批国泰海通证券、中金公司等9家加盟成员的基础上,在今天的揭牌仪式上,联盟还吸收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宁波银行等六家新成员加入,进一步丰富了联盟的资源整合能力。
活动中,虹口区服务业发展办公室对虹口区并购集聚区的工作方案进行了推介,系统阐述其工作目标,五大功能定位及政策支持。活动还邀请了来自上交所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与国泰海通证券的两位业内专家发表主题演讲,深入剖析政策暖风给予并购市场的趋势与实操策略,为与会嘉宾提供了前沿洞见。
据介绍,虹口区的金融产业发展成绩显著,优势突出,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承载区,其在财富管理、资产管理等领域形成了全国领先的优势。此次上海市虹口区并购集聚区的设立,是虹口区响应国家战略、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的重要实践。未来,虹口区将立足于本区雄厚的金融产业基础和北外滩开发建设的强劲势头,以并购集聚区为支点,撬动金融资源与产业需求深度融合,营造国内领先的、有利于并购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金融生态环境,形成各类并购活动参与者、参与要素集聚融合和协同共生机制,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注入新动能,为培育新质生产力贡献虹口力量。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明确提出允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按照政策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龙华区紧跟政策步伐,7月2日,发布了《龙华区促进上市培育服务工作三年行动方案》(简称《方案》),明确要推动已在港交所上市的辖区企业按照政策规定在深交所上市,为资本市场注入新的活力。
《方案》内容丰富,涵盖了总体要求、提高上市培育服务水平、高质量建设上市储备培育库等多个方面。在总体要求上,围绕龙华区“1+2+3”现代化产业体系布局,完善上市培育服务体系,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大并购重组支持力度,推进“小升规、规做精、优上市”,旨在让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坚力量。
具体举措上,《方案》提出要健全上市企业培育梯度,依托“星耀鹏城”平台,构建“初创—成长—成熟”三级梯度丰富储备培育库,按照多层次资本市场对在库企业分层分类服务。同时,围绕龙华区“1+2+3”产业体系布局,聚焦提高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支持企业开展产业上下游并购重组,鼓励产业链龙头企业开展强链补链、跨行业并购重组,支持中小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实现跨越式发展。
分析人士认为,港股优质的科技公司回归A股,将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我国资本市场和科技资产的投资信心,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进一步实现高质量发展。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基金经理杨德龙表示,粤港澳大湾区企业通过在深交所二次上市可以募集资金,推动企业自身发展;深交所将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多更好的投资标的,壮大A股市场。
深圳市龙华区发展改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新“国九条”发布以来,深圳市各区发布的第一个上市培育政策,为进一步提振企业家发展信心,更好利用资本市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