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信息速递

并购政策速递(6.1-6.15)

[2025-06-18]

中证协:

拟启动2025年券商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能力专项评价



中国证券业协会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5年证券公司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能力专项评价工作,供分类监管工作使用。据悉,评价指标包括并购重组业务的案例示范性、业务规模和资源投入情况三个方面,评价范围涵盖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重组方案已实施完毕的项目,包括沪深北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和上市公司收购项目。各券商需在2025年6月18日前报送相关数据。

具体来看,2025年证券公司并购重组能力评价指标包括典型案例、经营业绩和专业力量三部分内容,权重占比分别为50%、30%和20%。其中,典型案例评价考虑通过券商主动申报方式对具有示范推广意义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典型案例进行正向激励。每家券商最多报送5个典型案例,经专家评审选出入围案例。服务科创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入围案例每个赋值15分,其他入围案例每个赋值10分,入围案例按照专家投票情况赋分。

经营业绩评价考虑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和上市公司收购项目的业务收入、重组金额和家数纳入正向激励,具体包括业务收入(10分)、重组金额(10分)和重组家数(10分)三个维度指标,权重各占1/3。各券商经营业绩指标得分为业务收入得分、重组金额得分和重组家数得分的总和。

专业力量评价考虑将券商对于并购业务的投入与支持力度纳入正向激励。具体包括券商是否设立专门的并购业务部门(10分)或团队(5分);公司投行条线担任过2个及以上项目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人员数量(行业中位数及以上10分,中位数以下5分)等两个维度指标,权重各占50%。具体指标及计分标准经专家评审会确定后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企业并购信心持续回升 市场活力进一步释放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6月13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2025年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王秋苹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经营者集中审查情况。王秋苹介绍,今年1月份至5月份,市场监管总局收到经营者集中申报289件,审结280件,同比分别增长9.9%和12.0%。平均审结周期缩短到24.6天,审批效能与市场活跃度实现双提升。对3起经营者集中提出竞争关注,督促企业提出附加限制性条件承诺方案,减少集中对竞争的不利影响。有关数据显示,企业并购信心持续回升,市场活跃度稳步提高,市场活力进一步释放。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于5月20日起正式施行。就市场监管部门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的具体举措,王秋苹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是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史上的里程碑,标志着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要求,正式上升为法律制度。这部法律中有10项条款直接关联市场监管职能,涉及登记注册、竞争政策、信用监管等核心业务领域,为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提供了法治化保障。

“今年4月份,市场监管总局印发《贯彻落实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重点举措清单》,提出了37项举措,打出一套‘组合拳’。”王秋苹介绍,在破壁垒、促公平方面,推动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完善经营者集中监管规则,部署开展整治依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行动和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坚决破除阻碍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以制度之“剪”修去市场枝蔓,厚植公平沃土,让规则阳光普照每家企业,共育竞争生机。

上海:

促进地方国企与民企协同发展,鼓励共同设立CVC基金和并购基金




6月13日,上海市国资委联合上海市工商联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地方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推动上海地方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双向赋能、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指导意见》指出,鼓励国企民企双向进入、交叉持股,优化企业股权结构,发挥资本纽带作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鼓励国企民企共建联合实验室

《指导意见》提出,在战新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特别是上海“3+6”重点产业领域,促进国企民企发挥各自优势,通过技术开源、产业共建等多种方式深化合作。

《指导意见》还鼓励国企和民企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建联合实验室,推动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加强科技创新联合攻关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国企民企相互开放和提供应用场景、试用环境,加大创新产品培育与应用力度。

在相互赋能加速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指导意见》鼓励国企与民企构建战略同盟,加快从传统贸易商向供应链组织者转型,鼓励国企与民企共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鼓励国企为产业链上下游民企在风险管理、信贷评级等方面提供支持,以及鼓励国企与民企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组团出海。


鼓励国企民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指导意见》鼓励国企与民企积极开展存量资源盘活,促进有序流动。具体来看,鼓励国企与民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引入民营战略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引导民企积极引入国有战略投资者实现协同发展。

《指导意见》还鼓励国企民企合作开发存量房屋土地资源,即国企搭建业务对接平台,吸引民企参与城市更新、国有老旧厂房和商办改造等项目的投资与建设。

在合作运营存量资产方面,《指导意见》鼓励民企参与国有老字号品牌焕新,鼓励国企与民企开展资产证券化合作,参与各类REITs发行与认购。


鼓励共同设立CVC基金和并购基金

《指导意见》鼓励国有金融企业提高对民企支持力度。其中,鼓励国有商业银行积极对接企业接续需求,开发适合不同行业不同阶段的企业信贷产品,丰富续贷产品,优化续贷方式。

鼓励国有保险企业加大保险产品供给,针对科创类民企推出科技研发类、成果转化应用类等科技保险。鼓励国有证券企业增强股权融资服务力度,积极推动企业债权融资,服务企业发行符合自身特点的科创债、可转债、绿色债等。

《指导意见》还指出,依托上海三大先导产业母基金和未来产业基金的带动作用,鼓励更多民营资本参与各类子基金设立和管理。同时还鼓励国企与民企聚焦主业,共同设立CVC基金和并购基金。


支持优质民企高管担任国企外部董事

在构建国企民企健康发展良好生态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搭建国企民企合作交流平台,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比如,通过座谈会、沙龙、项目推介等多种形式,分类推动国企民企在需求端、技术端、应用端达成合作。

在人才交流互动方面,《指导意见》指出,支持符合条件的优秀民企高管担任国企外部董事。

在尽职合规免责方面,《指导意见》表示,尊重市场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针对非主观故意且决策符合规定程序,个人未获取不当利益,即使合作不及预期,也不作负面评价。在业内人士看来,此举旨在保护国企民企合作积极性。


6组合作项目进行现场签约

在6月13日上午召开的上海地方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协同发展座谈会上,6组合作项目进行现场签约,5家企业作了项目推介。

上海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贺青表示,上海要牢牢把握国企民企协同发展的原则和导向,坚持依法合规,完善企业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强化内部监管,构建亲清合作关系,对国企民企产权实行平等保护,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坚持市场化导向,按市场化方式遴选合作伙伴,按照平等互利原则建立合作关系。要务实推动国企民企协同发展取得更大实效,通过协同优化产业布局、共同推动企业抱团出海、持续搭建合作对接平台,努力拓宽合作领域和方式;聚焦合力促进科技创新、助力解决融资难问题、优化尽职合规免责等事项,解决双方协同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

上海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王霄汉表示,国企民企要搭建合作平台,通过常态化合作平台、资本合作平台、出海合作平台,畅通国企民企协作渠道。要聚焦重点领域,推动双方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上加强合作,探索相互开放应用场景、试用场景,推动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在共同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共同促进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共同完善产业协同发展机制上下功夫,助力国企民企创新发展。

后续,上海市国资委与上海市工商联将共同推动《指导意见》各项举措落实落地,促进国企与民企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开展合作。

山东:

印发《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政策》



6月11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省财政厅主要负责同志等解读《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政策》。发布会上,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的有关情况。记者了解到,《若干政策》紧紧围绕民营企业关心关注的问题,提出了10个方面、50条具体的政策,用“真招实策”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集聚更多“真金白银”,助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初步测算,预计3年内财政直接投入360亿元以上,带动金融及社会投资2万亿元以上。

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在《若干政策》中,3个方面17条政策具体介绍如何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其中,在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方面,支持企业牵头实施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争创高能级创新平台,加大研发投入,保护知识产权,提升创新能力。在企业智能化转型方面,支持企业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算力券”奖补,鼓励开展工业软件研发,培树国家级数字化标杆企业,引导企业智能化升级。在企业引才聚才方面,支持引进顶尖人才、紧缺人才,引育领军人才,强化企业创新发展的人才支撑。这些政策的含金量很高,比如,对企业的研发投入,最高补助500万元;对完成创新药临床实验的企业,每年最高支持可达1亿元。

助力民营经济转型发展。其中,在推动产业升级方面,实施技改专项贷贴息、设备更新补贴,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在增强外贸企业发展动能方面,实施“鲁贸贷”融资业务、支持民营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增强外贸竞争力。

在支持服务业发展方面,鼓励民营企业承担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参与养老、家政等民生事业发展。这些政策的针对性很强,比如,每年择优支持不少于200个服务业重点项目,其中组织民营企业参与申报的比例不低于50%;对重大工业技改项目,省级最高贴息2000万元。

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一方面,强化融资供给。通过引导基金支持、供应链金融、股权投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方式,提高民营企业融资便捷性,降低融资成本。另一方面,防范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加强常态化源头防控,未纳入预算的政府支出事项不得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要求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交易条件。

构建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环境。消除政府采购准入门槛,常态化排查清理限制公平竞争行为,制定负面清单,禁止以所有制性质等条件,限制民营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扩大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市场份额,增加“保底订单”,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市场机会。

提高政策便利度和可及性。包括深化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改革、开展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保障企业公平享受财政政策权益,多措并举提升政策执行效率,增强政策执行效果,用看得见的红利,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山东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峰表示,此次出台的50条政策,既包括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的政策,也包括市场开拓、便捷融资的政策,还包含政策落实等举措,涵盖了民营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体现了对民营企业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支持。接下来,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工作落实,并不断加大财政资金和政策供给力度,为更好促进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保障。

广东:

证监局举办并购重组新规专题培训会



为贯彻落实好 “并购六条”及各项配套措施,5月26日,广东证监局指导广东上市公司协会在广州组织举办“2025年广东辖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培训交流会”。广东省委金融办、广东省国资委、广州市委金融办等政府部门以及辖区上市公司、国有投资平台企业近500名专家和代表参会。

会上,证监会上市司、交易所、广东证监局相关业务专家分别从政策制定、交易审核、具体执行等角度出发,详解 “并购六条”和5月16日修订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有关机制安排,回应市场关切,坚定发展信心。

去年9月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一揽子增量政策以来,广东证监局持续贯彻落实并购重组各项相关政策要求,辖区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共有21单,其中4单已成功落地。下一步,广东证监局将积极按照证监会部署,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沟通协作,推动辖区落地更多突出产业转型升级导向的并购典型案例。

宁波:

全国首支AIC链主并购基金在浙江宁波设立



       6月14日,全国首支AIC链主并购型股权投资基金——宁波中瀛扶摇兴象股权投资基金在宁波完成工商注册登记。该基金由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联动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通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县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五方共同推动设立,基金规模10亿元。

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与AIC携手在宁波区域基金布局中采取创新策略。区别于常规与当地国资快速组建盲池基金的策略,在全国率先引入产业方打造以产业链主为核心的AIC股权投资基金,协同链主开展并购重组布局及科创项目直接股权投资,有效发挥AIC作为耐心资本国家队作用。通过“AIC—属地政府—属地分行—国有企业—产业龙头”五方协同的共赋能,围绕汽车产业链,协助链主对上下游资源进行整合,有效促进产业集聚,汇聚“以投促产、以投促创”的合力,推动当地汽车零部件和整车制造产业向高端迈进。

上海静安区:

鼓励民营企业开展高质量并购重组 加快“区块链+金融”创新应用



上海市静安区6月11日推出《静安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提出,鼓励民营企业开展高质量并购重组,加快“区块链+金融”创新应用;提升民营经济创新能级,培育创新型民营企业“雁阵”,构建国有民营协同发展格局;打造民营企业出海服务高地,加强优质民营品牌培育;打造“苏河湾民营经济会客厅”,加快市北高新“民营企业总部集聚区”建设等,力争更好发挥静安的禀赋优势、培育未来发展新动能。